现场紧靠村庄,从树林的凶杀地点可以隐约看到村中各户升起的袅袅炊烟。
林天赐的左手边便是案发现场,如今还残留着焚烧过东西的线索,一个淡淡的人形痕迹印在焦黄的土层上。
他抬头看看周围,视线穿过树林,距离不到百米左右的位置就有一条不算窄的河。听衙役说尸体就是在那条河河畔发现的。
老实说,这条河并非什么合适的抛尸地点。因为周围很近的地方就有村庄,大家的生活用水有不少都来自这条河,尸体被发现时也没有悬挂重物之类的,沉尸这里被发现的几率极高。
这并不寻常。
按理说,像这种有预谋的谋杀凶手作案以后应该尽量避免尸体被人发现,因为尸体发现的越晚,对凶手越有利。
不管是伪造不在场证明,亦或是收拾细软跑路都需要时间。
感觉就好像凶手巴不得大家发现尸体一样。
这个念头一升起,林天赐像是抓到了那么一丝灵光,但它颇为调皮,一闪即逝无处追寻。
算了,还是先看现场吧。
一起到现场的不止有林天赐,除了犯人被送进监狱暂时收押外,其他衙役也跟来不少。
“凶手焚尸时有没有人注意到这里的烟火?”
地点距离村落并不远,就算山路不好走充其量也就半小时的路程。从现场的痕迹来看,这把火烧的不小,应该会有人注意到。
“我等询问过周遭百姓,都说没人看见过烟气,不过有位老丈说曾经半夜起床上厕所时见到山上有火光。”
“五日前?”
“正是。”
看来凶手是半夜焚尸的,这也对,夜晚大家都已经睡下,就算看到山上有火光也不会有人闲得蛋疼跑去查看,要知道山上可是有一些猛兽出没,大半夜的跑去山上危险性还是有的。
不过还是那句话,凶手选择在这里焚尸有点不科学,或者说焚尸这一举动本身就很不科学。
因夺妻之恨?
或许真的有这方面的考量。但泄愤的方法有很多,而且非要焚尸却又不灭迹,把烧过的尸体丢进容易被人发现的河里……这就有点不对劲儿了。
林天赐打量着地上的烧灼痕迹,突然想起电视剧洗冤录中的一幕。
“来人,铺上易燃物,重新点火烧一边。”
衙役虽然不明白县令此举何为,但到底是道:
“宋某的家就在山下村子边上,早年因为行商赚了一些钱,所以他家相对比较显眼。”
林天赐顺着看过去,确实比较显眼,因为他家想必其他人家富裕不少。
“事发之后宋某家里有慌忙翻找的痕迹,故而认定此人连夜出逃。”
“他可有亲人?”
“没有,此人是个孤儿,长大以后便跟随商队外出行商了。”
林天赐又问:
“钱财可有搜到?”
捕快想了想:
“大约搜到若干散碎银子和藏匿于隐蔽处的银票数百两。”
“有银票么……”
低头思考一会儿,林天赐挥挥手道:
“回去,叫犯人过堂,再叫仵作上来重新验尸。”
话音刚落,面前的景色再次转回公堂之中,如果是游戏的话还真挺方便的……
林天赐看到堂下尸体旁站着一个中年男子,问道:
“你是仵作?”
“正是小人。”
“我有几点需要你重新检验,第一刨开鼻腔看里面有没有灰尘。第二,口腔之中有没有灰尘,第三,胃部有没有药液。第四,给我仔细看看死者的腿是否有残疾。”
仵作听完便开始忙活起来,如果这几点被证实和林天赐所想相同,这起案子的真相就很明显了。
不多时,仵作转身道:
“大人,死者鼻腔内有大量烟尘,口腔内没有,胃部没有药液,腿部有一处愈合过的痕迹,似乎是残疾。”
和林天赐猜的完全一样,这货头一回破案很是兴奋,啪的拍一下惊堂木:
“本官宣布,马氏伙同他人谋杀亲夫乃是冤案,需重新审议。”
“大人且慢。”
捕快上前一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