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想好了,如果此时这人掉头就跑,他就会赏给这人一支乌金箭,将其射死在这条巷之中。
那人听了白胜的询问,反而面露喜色,旋即加快脚步走上前来,撂下扁担行礼道:“在下姓周名成,见过中贵人。”
听了这句自我介绍,白胜觉得这周成汉话得有些生硬,近似于鲁智深的西北口音,更加确定此人并非汴梁人士,也懒就得多,“咱家没问你姓名,你只需你跟在后面是何居心即可。”
周成笑道:“在下有几件好东西,不知道中贵人可否看得上眼。”
一边,一边从搁在地上的筐里拿出来一件物事,看样子是一只勺子,纯银打造,巧玲珑,异常精致,“这勺子是吃野味腿骨所用,可以轻易掏尽骨髓,不知中贵人可有兴趣来一只?”
看见这只骨髓勺,白胜顿时明白了周成的用意,就有些哭笑不得,这特么是把我当成人傻钱多的冤大头了,你以为我给杨志三锭金子是千金市马骨啊?
他要买杨志的刀,首先是因为他练的就是刀,因为他兵器方面的终极目标是参悟龙雀神刀的刀法。提前预订了,以免杨志卖刀之后那宝刀落入开封府仓库;
其次也算是对杨志先礼后兵,如果可以因此收了杨志为自己所用,又何必将其打入与自己对立的三十六罡阵营?
当然,他还有第三个用意,就是借机观察那个姓王的军官的反应,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
他却没想到他这行为给旁边的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
城外的人们也还罢了,城里的人们未免会觉得韦贤妃果真财大气粗,家里开着全国最大的娱乐场所真不是盖的,连出来替她购物的太监都敢如此一掷千金。
很显然,这周成就是看中了他有钱,来找他兜售黄色盗版光碟的。
他当然没兴趣买这骨髓勺,因为他不吃荤。刚想拒绝轰走对方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