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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章 客串(1 / 2)

“镜头,走。”


“给特写。”


“cut!过了!”


章磊从监视器后起身,带头鼓掌:“恭喜黑洞乐队杀青啊!”


剧组工作人员和演员都跟着呱唧,凑热闹。


魔都演唱会结束后的第二天,黑洞乐队就前往了南昌,此行他们是为了客串一部电影。


章磊是个演员出身的导演,正在拍一部讲述少年流浪,找寻自我题材的公路电影。


他是何旦的好朋友,这部电影是他们俩一起投资的。


因此,何旦也是发动了身旁的好朋友,来为这部电影帮忙,黑洞乐队就是来客串一组角色的。


这部电影讲的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农村少年自学吉他,怀揣梦想,希望将来能成为一个歌手。但因为辍学在家,整日游手好闲不干活,他被村里人不齿,被父亲嫌弃。


后来,他偷了家里卖麦子的钱,独自前往魔都,想要考进专业的音乐学院学习音乐。


他在火车上被偷了钱包,追小偷跑下火车,却被小偷同伙打了一顿,身无分文的流落在了陌生的城市。


他决定靠着自己的吉他继续前往目的地。


然而,因为他唱得实在不怎么样,卖唱挣不到钱,他只能在路边烧烤摊上捡人家吃过的剩饭来吃。


摊主大姐可怜他,就请他吃了碗饭,让他在烧烤摊唱歌。


然而,他唱的歌太老,唱功也很差,不光没有为烧烤摊招揽生意,反而还烦走了不少客人。


一个驾车穿行华国的流浪乐队正好在这里吃饭,听到他唱歌,也唱了一遍。


同样一首歌,双方唱出来完全不是一个水平,少年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能力的不足,惶恐,羞愧,愤怒的情绪驱使他和流浪乐队打了一架。


但不打不相识,他也和流浪乐队认识了。


流浪乐队得知他是准备前往魔都考音乐学院,便好心告诉他,艺考的时间已经过了,想要考只能等到明年了。


他们好奇少年为什么连艺考时间都不知道,就敢一个人跑出来考学,但少年却不回答他们。


流浪乐队刚好准备前往下一座城市,表示可以把他带过去。


少年和乐队坐着车,一路歌唱着来到了下一座城市。途中,他还对乐队中的女贝斯手产生了一丝情愫,但却没敢说出口。


此后,少年又经历了两段旅程,最终,他抵达了此行的目的地。


故事的结局中,灰头土脸的少年在学校大门前驻足良久,看着青春靓丽学生们进出学校,却默然离开了。


这是一部典型的文艺电影,注定不会卖座,所以,章磊才拉不到投资,自己掏钱拍摄。


出演这部戏的演员没有一个明星大腕,但很多都是话剧出身的实力派。


片中唯一出名的,就是客串流浪乐队的黑洞了。


章磊自己说是想表现贫富教育差距,以及通过互联网认识到阶级壁垒的普通人的无力感。


曹吾是挺喜欢这个剧本的,但他不喜欢那个结局。


章磊设计的最后一组镜头是少年在灯红酒绿的都市霓虹间穿行,背着吉他来到了大桥上,一辆车经过,他的身影消失,随后传来了落水声,意思是少年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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