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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广州音乐节(二)(2 / 2)

“当我走在大街上,”


“all he glass bes rund n' rund,”


“我被周围的玻璃盒子团团包围,”


……


黄家驹和乐队成员一起排练着演唱曲目。


或许是这个世界音乐风格的缺失,黄家驹这首歌的编曲明显变成了迷幻摇滚的风格,呢喃,迷离,完全没有了原版硬派的金属感觉。


曹吾听得有些别扭,不过倒不是因为不好听,只是听到的和记忆中有些偏差,让他有些不习惯而已。


一曲唱罢,黄家驹得意的问道:“怎么样?阿吾?”


“宝刀不老!”曹吾由衷赞叹道:“基本功扎实,编曲风格多变,尤其是你这嗓子,绝对不减当年。”


“哈哈!搞得你听过我当年唱歌一样。”


曹吾犹豫了下,还是问道:“家驹哥,你为什么没写粤语摇滚呢?”


黄家驹想了想,道:“我年轻的时候倒是写过,不过都忘了,现在写不出来……而且,人们已经习惯听英文和国语的摇滚了,现在的粤语歌手基本上都是民谣和流行圈的,粤语摇滚……唉!还是算了,没人听的……”


曹吾有些震惊,他不敢相信这句话是从黄家驹口中出来的。


“你怎么知道没人听?”他错愕问道:“而且,没人听就不唱了?”


“唱歌,不就是给人听的么?”黄家驹也惊讶道:“而且。想出专辑,就要唱大家喜欢的歌啊!”


曹吾惊讶的盯着他,半晌,才一脸失望的摇了摇头:“你真的是老了。”


黄家驹理所当然道:“我都快五十岁了,当然老了。”


曹吾摆了摆手,一句话都不想再,转头便走。


黄家驹一脸懵逼:“这子,怎么回事儿?翻脸就翻脸?”


入口通道处忽然传来一阵骚动,正在准备的乐队纷纷伸长脖子探望,却是滴血琴弦乐队的六个人过来了。


和商演和晚会不同,音乐节上欢乐的气氛对于音乐人来,就是一场盛大的节日。


在这里可以和粉丝近距离接触,可以和音乐上的朋友一起玩音乐,没有人能够拒绝这场狂欢。


因此,即便滴血琴弦的登场时间是在下午,但还是早早便跑来后台了。


他们和其他人一样,穿得很普通,不存在什么演出服之类的东西,六个人都是简单的恤加牛仔裤的搭配,最多加了件外套。


唯一不同的是他们都没有拿乐器,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帮他们运送,这也是一流乐队在音乐节上唯一的好处了。


滴血琴弦乐队六个人的人缘都挺不错,而且他们本就是从音乐节上脱颖而出的,很多后台的乐队都和他们认识,他们便随意的坐在相熟的朋友身旁闲聊了起来,完全没有一点所谓的名人架子。


苗凤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老朋友,迈步走去。


后台比较拥挤,他侧人让人时不心和一个人撞了一下。


“不好意思……”苗凤下意识的道了声歉,下一刻抬眼看向撞到的人,他却愣住了。


“没关系。”那人低声回了句,给他让开了位置。


苗凤却没有继续前行,而是盯着那人,眼神炽热,伸出手来:“你好,我叫苗凤,能认识一下吗?”


那人有些疑惑,但还是礼貌的伸出手来,点点头道:“你好,我叫卢青松。”


双手刚触及,便像电打般分开了,因为他们真的被电打了。


不知是卢青松还是苗凤身上带着静电,两人刚握手,便听到了啪的一声。


而这股静电像是直接打进了苗凤的心里,他感觉心脏都要麻痹了,忍不住在心底狂呼:“好可爱的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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