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2月28日,台湾人日益增长的不满情绪发展成为动乱。动乱中,大陆人遭到很大伤亡。整个岛上的台湾人迅速地组织起来,要求国民党省长陈仪将军进行改革。1陈先采取顺应群众的姑息手段,待从上海开来的援军抵台后,对台湾人进行了残酷镇压,打死数千人,包括起义中的一些领导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处罚了陈,将陈撤职。但是“二·二八事件”造成了台湾人对大陆主子的经久不减的恶感。有些台湾人逃到香港,在香港组织了台湾独立运动。这一组织不久分裂成亲共派和反共派。亲共派迁到北京,主张“解放”台湾,台湾归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共派迁到东京,主张台湾独立。
除了大陆人的贪婪和“二·二八事件”引起的仇恨之外,大陆人和台湾人之间还有更根本的分歧。蒋介石及其同僚的长远目标是从共产党手中收复大陆,台湾的建设是次要的。另一方面,台湾人主要关心台湾的安全与繁荣。他们对收复大陆不感兴趣,可能只希望多数大陆人在收复大陆后都回家去。在大陆人看来,国民党政府原先是在大陆成立的,应是收复大陆的主要责任者。因此,国民党政府必须在联合国保持其中国合法政府代表席位,代表全中国人民,而不仅仅是代表台湾人民。省和地方政府可以主要由台湾人组成,但是如全国政府也主要由台湾人组成则将削弱收复大陆的理论基础。台湾人自认为是台湾人口的主体,不甘心在全国政府中被贬到次要地位,因为有关他们命运的重要问题都是由全国政府决定的。
在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国民党政府采取了许多缓解大陆人与台湾人紧张关系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措施。虽然这些措施无一是纯粹为了这个目的,但多年以后,它们共同作用,取得了这种结果。
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措施大概是在“耕者有其田”的口号下实行的土地改革。土地改革对台湾经济的大发展有着重大的贡献。但最初进行土改主要是为了政治目的。国民党领导人很清楚共产党在大陆是如何有效地利用贫农对地主的不满情绪的。陈诚在主持台湾土地改革之后写道:
允许佃农和长工在地主的剥削之下呻吟,不仅是个土地和经济问题,而且是个社会和政治问题。这个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必然会影响局势的稳定甚至国家的生存。1
土地改革时,台湾50%的人口从事农业生产,几乎所有的农民都是台湾人。土改中,迫使地主将土地卖给政府,政府再将土地卖给佃农。这样,为数比地主多得多的佃农买到了自己耕种的土地,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土改的结果使乡村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国民党在大陆搞土地改革没有成功,而在台湾却成功了。究其原因有:地主与实施土改的官员没有政治联系;台湾农村没有内战和共产党的渗透;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已建立了精确的土地档案。
土地改革为台湾经济的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而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大陆人和台湾人都有益处。虽然大陆人为自己保留了政府、国民党、国营公司和军界中的高级职位,但城乡的土地所有权主要在台湾人手中。他们因土地价格上涨和私营企业(主要为台湾人所有)的发展而获得益处。经济利益在某种程度上抵消了台湾人因被排斥于政权之外而产生的不满情绪。
采取措施增加台湾人在地方和省级参政的机会也有助于缓和台湾人的不满情绪。例如,在日本统治时期,在乡、县、省各级都建立了农民协会。这些协会为农民提供了多种服务,如贷款、储蓄、销售农产品、卫生服务、调解纠纷、供应日用品等。日本统治时期,各级农民协会的理事都是由日本官员指派的。国民党统治时期改变了这种做法。规定协会会员中凡农业收入占家庭收入一半以上的均有选举权,协会理事通过选举产生。这样,国民党政府帮助大批台湾农民家庭不仅获得了耕田,而且能在影响他们日常生活的组织中起更大的作用。
国民党还改进了省和地方各级的选举方法。日本人不允许设立全岛范围的选举机构。地方行政官员是指派的,地方议会半数议员也是指定的。蒋介石则决定县、市议会以及县长、市长均由普选产生,从1950年开始实行。1951年县、市议会选举了省议会。但在1959年之后,省议会也由普选产生。在地方和省级选举中,所有20岁以上的公民均有选举权。
省和地方选举打开了台湾人参加政治活动的渠道。由于禁止成立新政党,大批台湾人参加了国民党。而国民党在地方选举中不得不提名台湾人为候选人,以便争取台湾人聚居的选区的选票。地方党部帮助有野心的台湾人树立威信,在某种情况下甚至授与任命权。这些人如果在地方选举部门表现良好,有时还可向上爬,在省政府甚至全国政府中谋得职位。他们虽然不能成立自己的政党,但他们可以无党派独立人士的身分与国民党候选人竞选,有时还能当选。国民党候选人有党的基金和组织帮助竞选,而某些独立人士尽管受到诸多限制,却可以呼吁台湾人反对大陆人所控制的国民党,从而获得胜利。省和地方选举的经验,在其后全国机构的补选中对国民党和无党派政客以及对选民都是宝贵的。
为逐步消除大陆人与台湾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国民党还采取了其他措施,如在学校教育中通用国语;中学和专科学校招生以及文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