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伸手越过办公桌,抓住威尔逊的衣领,食指指关节,他们是一类人,都是从战火中走出来的同类,即使伪装得再好,都能从人群中分辨出来。
那个人追上来了。
莫磊加快了步伐,这是闹市,开枪很快就能引来大批警察,这对自己不利,最好是能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解决。
但不能保证身后的家伙开枪,那个人,比史密斯要可怕得多,也应该疯狂得多。
前方服装店的店老板正在弯腰拉开卷闸门,在他的身侧是一条巷子,莫磊疾步朝前,迅速右拐,拐进了那条巷子。
他眼角的余光发现,那位粗壮的家伙正在朝自己跑来,朝后拂起的西装内,亮闪闪的枪柄十分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