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短的距离,还是在死亡恐惧的笼罩之下,考虑的可不只是实力,还有心态以及一系列的问题。
“对,冲着自己脑门开枪,拿的是沙漠之鹰,枪口距离太阳穴不足十公分,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扣动扳机,然后另一只手,两指直接将冲出枪膛的子弹给夹住。”
刘家盛话的时候不忘连点,模样上是由衷的佩服。
时至今日,他才深刻的明白当日林亦的厉害之处,回想起当初林亦对他那种和善的态度,也让刘家盛心升感慨。
“沙漠之鹰啊,那枪威力可不,看来家盛,你朋友的实力,都很强啊。”
王钊团长在听了几句话后,本还有些紧张和激动。
要是能够让刘家盛帮着引荐一位这样的高手来到他们江浙省军区的话,对于日后的各种军区联赛和南方大区实习演练都是一个极大的助力。
只是这个想法,都在刘家盛出沙漠之鹰这把枪的时候,全都被王钊给自我否决。
换做普通的警用手枪,有人能够冲着自己脑门开枪,然后自己接住子弹,这算是高手。
但是沙漠之鹰?
这枪的威力,近距离相当于一个大口径的型炸弹,远不只是普通枪械所能够比拟的存在。
王钊宁愿相信有人可以在十米的距离内完美的闪过冲锋枪一梭子的子弹而不受伤,也不乐意去相信什么徒手接下沙漠之鹰这样的鬼话。
“想来,这个子是在给我这吹牛掰呢,不过这也难怪,任凭谁在本应进入猛虎特种部队的节骨眼,被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