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高歌见这男人一袭灰衫,白发如雪,又自称无名无姓,不由这般问道:“狂歌醉问何为侠,鲜衣怒马走天涯,血染山河霜鬓发,万般恩怨一剑下。
你就是江湖人称一剑荡尽天下不平事的剑圣无名?””
男人微微一怔,道:“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那日在傲天玄宗,无名大败轩辕傲天,陈高歌也在场,和无名有过一面之缘。
此时,陈高歌认真端详无名面庞,浓眉大眼,鼻如截筒,两颊饱满,脸部毛孔粗大,眸中暗藏星辰,下颌线条流畅优美,整体来看勉强算得上英俊。
但如果单看下巴,则有一种极品美男的感觉。
莫非是因为这个原因,行走江湖时,才戴上只遮住上半边脸的面具?
陈高歌心中这样揣测。
陈高歌躬身长揖道:“前辈,出山吧!”
“陈掌门。”无名侧首望向正在海边戏水的女人。
陈高歌十分诧异,没料到常年霸占青云榜第一,令天下邪魔歪道闻风丧胆的剑圣无名,竟会为了一个女人退隐江湖。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呀!
陈高歌一脸惋惜道:“前辈纵横江湖几十载,除暴安良,惩恶除奸,未尝一败。
大仁大义,为世人所敬仰,如今大魔出世,搅起惊天巨浪,您却要…
置身事外?”
“红尘,我不想再回去了。”
临海筑屋雨作伴,泛舟摇桨月为邻,斜倚栏干听风雪,栽花植树乐无边,这种日子惬意舒心。
那刀光剑影的滚滚红尘,他已经厌倦了。
况且她也不愿意,他再投身于江湖。
陈高歌望了眼海滩方向,悠悠道:“前辈,您这样高的修为,却不作为……“
话还没说完,陈高歌就意识到不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或勤奋,或懒散,或傲慢,或和善,无名也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他没有权力强求无名,于是收起愁容,改口说道:“晚辈冒昧,请您恕罪。”
“言重了。”
“前辈,您是否受伤了?”陈高歌有意探询无名隐世不出的真正原因。
他并不认为无名的妻子是一个不通情达理的人,若无名真想要出山,相信妻子会支持他的。
无名缓缓道:“从前有个侠客仗剑四方,救人无数,有一回,
他从一个恶人魔爪中救下一个少年。
多年以后,在一条风沙漫天的黄土大道上,他再遇到那个少年,少年变成了青年,还变成了手拎大刀的恶匪头子。
那把大刀沾满鲜血,是人的血,刀刃崩口,刀尖卷曲,是砍人骨头砍的。
侠客拔剑刺死了他。
可是他杀的人,救不回来了。”
陈高歌神情一怔,随即道:“前辈,那只是个例,您怎能以偏概全?”
无名沉吟片刻,颔首道:“你说的对。”
他折下围绕木屋的花圃中一株五颜六色的鲜花,这朵花儿共有九枚花瓣,每一枚颜色都不同,散发着奇异幽香。
“我想你需要它。”无名递出花朵。
陈高歌双手接过跪谢,无名扶住他的手腕:“陈掌门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