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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煸豆角(1 / 2)

当初为什么要收留程晋山,连项嘉自己也想不明白。


她不怕他的胁迫,也看出他没什么文化,色厉内荏,虚张声势。


事实上,随便耍个心眼儿,便可轻松甩掉他。


可是,或许是一个人的日子太孤寂,太难熬,热热闹闹的过年氛围又放大了这种感觉……


总之,鬼使神差的,她留下了他,还忍耐了这么长时间。


就好像穷途末路的人撞上一条流浪的疯狗,一人一狗对峙半天,它没有咬断她的脖子,她也没有捡起石头砸过去。


疯狗别别扭扭地跟着她回来,借她的房子遮风挡雨,还在这里蹭吃蹭喝,拆家撒野。


偶尔帮她吠两声恶邻,便是它的唯一价值。


养不熟,肚子更是个无底洞。


宠物对于现在的她来说,是奢侈品。


更何况,等她离开的那天,它又要怎么办呢?


还不是另寻去路。


说不定被舒坦的日子养废,连自力更生的本事都丧失。


项嘉还记得自己养的第一只宠物。


是十四岁那年,从树下捡的还不会飞的小八哥。


嫩嫩的喙,软软的羽毛,热乎乎的身子温暖又脆弱,她手足无措地捧着它,那一刹那感受到一种伟大的使命感,颤抖着将它轻轻抱在怀里。


可是,她没有本事照顾好它。


反而让它成为自己的弱点,成为别人挟制自己的又一个工具。


她大哭着,尖叫着,抵死不肯屈服。


然后——


“啪”的一声,小小的鸟儿被一只大手重重摔在地上。


暗红的血,从它鹅黄的喙里涌出。


这就是而今的项嘉,不愿意和陌生人生出羁绊的重要原因。


程晋山在她这儿,已经发挥过所有价值。


两个人各取所需,终于到了该说再见的时候。


可少年显然不这么想。


他狠狠皱着眉,连肉都不香了,问道:“为什么?”


紧接着又“啧”了一声:“不是都说了,我躲着点儿。你放心,就算真的倒霉被抓,也不会连累你。”


项嘉沉默了一会儿,拿出手机,点开备忘录。


“既然你不肯走,我们就算算,这段时间你花了我多少钱。”她拿出杀手锏,一样一样开始算起。


也真难为有那么细的心,连吃了多少个饺子都记在账上——


“桂花糯米藕,八块钱一份;酸辣牛肉面,我当时是促销价买的,算一块二一袋,你吃了叁袋,是叁块六,六个鸡蛋算叁块钱,再加上一个西红柿……”


她算了好半天,吐字清晰,声音柔润,却极富杀伤力。


到最后,报出一个总数——


“程晋山,你在我这里住了二十多天,吃了八百六十六块叁。”


她顿了顿,给他一种咬牙切齿的感觉:“把钱结一下吧。”


程晋山受到灵魂暴击。


他失声道:“怎么……我怎么会吃这么多?肯定是你算错了!”


项嘉将手机递给他看,一副随便你检查的样子。


他直愣愣地对着手机屏瞪了半天,终于面对事实,从沙发后面的储物箱里翻出那件不幸殒命的宝贝皮衣,掏出一大把红红绿绿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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