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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1 / 2)

上辈子的长歌回程途经归来郡,原以为这个地方会如同它的名字一样令人向往,特意停留,结果到了以后才发现,向往没有,印象倒真是深刻——穷,穷得令人印象深刻!


其实它原本也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甚至有些得天独厚的天然珍稀,可惜周边山路崎岖,道路不通,商贾无法往来贸易,因此积贫积弱。


主要雪上加霜的还是山贼横行。


虽然后来慕瑜替他们剿灭了匪贼,但他是武将,对发展经济终究不通,便只能将详情如实上奏朝廷。可惜彼时的懿和帝对慕瑜恨屋及乌,终于彻底放弃了归来郡这方百姓。


总之当时这地方就一个字:惨。


时陌登基以后,对于封后这件事一直很坚持。但长歌上辈子是打定主意要亡了他国祚的,她就是再不要脸都不能以后之名。毕竟历史上的妖妃很多,妖后还是比较少见的。亡在妖妃手上,后世最多说他沉迷美色,走肾不走心。要是亡在自己的皇后手上,那只能说明他脑残。


自古娶妻娶贤,一个君王到底是要脑残眼瞎到什么地步,才能亲手将一个包藏祸心的妖孽捧上后座?


如此两人就僵持下了,但是他的手段也是挺不要脸的。一次他要得狠了,她受不住讨饶,灵机一动和他做了个交换。


她说自己当年南下时途经归来郡,犹记得那里有一种野生山菌,极为鲜美,多年来念念不忘,要他亲自南下去采摘一篮子回来送给她。


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她:“自古鲜花送美人,爱妃倒是特别,不要鲜花,却要吃的?”


长歌眨了眨眼睛:“因为我已经有这世间最好看的鲜花了啊。”


时陌挑眉。


“皇上这么好看,比牡丹还要好看,妾身快要死在牡丹花下了……”


他用力绷了绷唇角,最终还是没绷住,将头埋在她脖颈间,低低笑骂:“还差得远呢……”


世人都说他是昏君,任她予取予求,其实他那个人的心思,从来不是旁人能看透的。


譬如那一次,她以为她矮下身段,应该将他哄得愉悦了。可是之后,他并没有真的南下。


他说:“朕还不知道你?你不过想把朕支走罢了。对了,听说归来郡那个地方极为穷困,朕若是真的去了,少不得还得亲自扶贫,这一来二去的耽搁,没个三五月怕回不来。”


长歌:“……”


他挑衅地瞧了她一眼:“想得可真美。可你别忘了,朕去哪里都要带着你,若是此行真的去了,你也得跟着,贴身伺候。”


“……”真的是好生气啊!还能不能愉快做夫妻了!


“不过爱妃既然向朕开了口,朕是你的夫君,自当满足。朕已经拨了银子下去,给归来郡修桥铺路,又派了工部尚书亲去巡察。归来郡穷在路上,一旦这个路修好了,往后爱妃想吃多少归来菌,就可以吃多少归来菌。”时陌将她拉进怀里,妖孽兮兮地问,“朕此举,可得爱妃的心?”


长歌抿了抿唇,没压下微微翘起的唇角。


好吧,她原来的意思正是这个……那个地方的穷困她一直记在心里,她想让他亲自去看一看。既然他不用看也知道了她的用心,那就算他自己超常发挥好了。


她嘴硬地哼了一声:“那个不叫归来菌。”


“那叫什么?”


“好像没有名字……”


“那就叫归来菌吧。”


“……好没文化啊。”


“那叫……倾心菌?倾国倾城皆不及倾心,爱妃你是真的倾了朕的心啊。”


“……还是叫归来菌吧。”


就这样,靠着朝廷大笔白花花的银子加持,三个月后,归来郡周遭面貌就焕然一新。时陌那个人看问题一向一针见血,归来郡确实是穷在“路”上,自从这路修好了,商贾往来逐渐频繁,归来郡便有了起色。


但真正带领归来郡实现经济腾飞的其实是……长歌。


说起来,古来文人书生都有个瞧了热闹热爱奔走吆喝的性格,古有“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如今既然发生了同样热闹的事,那我朝文人自然也不甘落后。加之,银子拨下去,在归来郡这个地方修的是路,架的是桥,那简直是不要太方便他们慕名而去了。一时,归来郡的文人书生络绎不绝,争先恐后作诗作赋,纷纷描绘新帝为了讨贵妃欢心在归来郡所做种种。


甚至都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宫人流传出去的,某一日,长歌还听说归来菌在文人圈里得了个雅名——倾心菌。


世人皆道,倾国倾城皆不及倾心。


长歌:“……”


再后来就更加离谱了,不知从哪里传出的,说皇上之所以后宫空悬,独独对贵妃日夜恩宠不断,是因为贵妃娘娘吃了归来郡的倾心菌,倾了帝君的心,君心自此不渝。


归来郡就这样在短短几月内红遍了大江南北,一时间连几岁孩童都知道了归来郡,知道了倾心菌,更遑论一向热衷于往来探索商机的商贾们。


这样声名远播的归来郡真是想不富裕起来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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