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施拉姆:《毛泽东同人民的谈话》,第114—155页。
2 “致王稼祥的信”,见《毛主席对彭、黄、张、周反党集团的批判》,第14页。
1 施拉姆:《毛泽东同人民的谈话》第190—191页。
1 《毛泽东思想万岁》(1969年),第316—318页。
2 s.施拉姆:《毛泽东同人民的谈话》,第181页。
1 《毛主席关于国内民族问题的论述选编》, 1978年10月,第40—41页。
2 斯特朗:《同毛主席的三次会见》,第504页。
1 《毛泽东思想万岁》(1967年),第226—227页;《杂录》第296页。
2 斯特朗:《同毛主席的三次会见》,第504页。
1 《毛泽东选集》1977年版,第5卷,第475页。
1 s.施拉姆:《毛泽东同人民的谈话》,第112—113页。
2 《毛泽东思想万岁》(1969年),第180—181页;《杂录》,第85—86页。
1 《毛泽东选集》1977年版,第5卷,第337页。
2 关于柯庆施所起作用的材料,见1986年4月23日我同胡华的谈话。1986年4月24日我与 龚育之的谈话又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
3 张春桥:“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见《人民日报》,1958年10月13日。
1 中国最近对毛泽东思想的这一倾向的最有权威的分析,见石仲泉的“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 级权利’和毛泽东对它的误解”一文,载《文献和研究》1983年,第405—417页。该文修 改后又在《红旗》1985年第11期(第12—22页)上公开发表。像最近发表的其他许多文 章一样,这篇文章明确断言,从大跃进开始,毛在把“资产阶级权利”的概念引入中国政治 言论中起着主要的作用。通常被译为英文“bht”,即“资产阶级权利”这一术语 出自马克思最有权威的著作《哥达纲领批判》,在这本书中,马克思运用它批判了“不折不 扣的劳动所得”这一概念(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17—321页)。在德语中,法权是指 权利和法律秩序,权利指的是有权取得某个人的劳动(或人身权利的)报酬这一层意思。马 克思在此提到这个法权问题时,实际上是指这两方面的意思,在他明确指出“平等的权利按 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以后,他接着指出:“权利,就他的本性来讲,只在于使用 同一的尺度……”换句话,使某人有权利这种意义上的权(或权利)是由法制或类似法律的 准则所规定的。中国人由于不接受为毛所使用的“资产阶级法权”(按字面意义讲,指“资 产阶级的法律权利”)这一译名,进一步混淆了其中的意思。1979年以来,它往往被译成 “资产阶级权利”,那就更有个人主观权利的意味。总之,毛最担心的就是他所注意到的这样 一个事实,即“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的严格运用,并没有考虑个人的社会需要,因而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就像资本主义的劳动工资制一样,是很残忍的。
2 1969年9月11日对军事委员会的讲话。见s.施拉姆:《毛泽东同人民的谈话》,第147— 148页。
3 “机关枪和追击炮的来源”,1959年8月15日,《中国的法律和政府》第73页。
4 邓力群在1981年8月11日和12日举行的全国党史资料征集学术讨论会上回答关于1981 年6月27日决议问题时的发言。见《党史会议报告集》第145页。
1 陶凯:“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见《学习历史决议专辑》第121页。
2 《学习文选》,第305页。(1958年8月21日上午的讲话)
3 同上,第311页。(1958年8月21日下午的讲话)
1 《毛泽东思想万岁》(1967年),第 192页。早先提到的“像地主一样装腔作势”,见毛在1958 年11月就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所作的讲话。载《毛泽东思想万岁》(1969 年),第117—118页。
2 s.施拉姆:《毛泽东同人民的谈话》,第168页。
3 《毛泽东思想万岁》(1969年),第424页。
1 《毛泽东思想万岁》(1969年),第206、210页。(现在,人们知道他在讨论苏联教材的会议上的论说是根据他在1960年关于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读书笔记编辑而成。)
2 s.施拉姆:《毛泽东同人民的谈话》,第169—170页。
3 《1981年决议·注释本》,第359页。
1 《毛泽东思想万岁》(1969年),第426页。
2 《资料选编》(北京,1967年1月),第277页。该指示的全部译文载于理查德·鲍姆和弗雷德里克.c.泰维斯的《四清:1962—1966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第58-71页,(毛的这段话是在第70—71页),该文是中国致苏联的第9封公开信中首次公开发表的。见s.施拉姆:《毛泽东的政治思想》,第3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