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皇初服红丸时,内阁首辅方从哲草拟圣旨赏给献红丸的李可灼白银五十两。方从哲和李可灼两人都有大罪。从医之人,不是三代医家传承,有病的人不能吃他的药,先帝的脉搏雄壮有力而浮动甚大,这表明三焦火动,宜用清火之药而不能用而不能用助火之药,这是很明显的。红铅乃是妇女的经水,是纯火之中的精华,将其投入虚火燥热的病人,不是害死他吗!在朝廷内外人心不稳之时,却敢使用没有验方没有制药方法的药冒充金丹,轻则应当对李可灼处以庸医杀人之罪,却蒙皇上颁发奖赏,这不过是借此以阻塞外廷的议论。”
御史王安舜批评了方从哲和李可灼,御史郑宗周则是向给朱常洛吃大黄的崔文升发炮。他讲:
“过去的梃击案的张差事件,在宫门持木棍,几乎酿成意外。只因为神宗皇帝优容大度,没能完全处罚他们,所以崔文升敢于效仿他们。请将崔文升敢于效仿他们。请将崔文升砍成寸断用以在祖庙面前谢罪。”
听完这两个大臣讲话后,御史郭如楚、冯三元、给事中魏应嘉、太常寺卿曹珖、光禄寺少卿高攀龙、主事吕维琪等先后附议要求惩治崔文升和李可灼。
红丸案之后,方从哲拟写御旨,将崔文升和李可灼交给司礼监处理。现在他们二人关在诏狱里头,朱由校最近事务繁忙,把他们俩忘了。
泰昌皇帝朱常洛虽然是因为过度娱乐和错误用药而死的,可是他并不想背上这个丢人死法的坏名声。所以朱常洛临终前一直推说自己身体不好。在朱由校心里,这个便宜老爹对他还是不错的。所以他就要想一个好借口既处理了庸医,又能尽量保存朱常洛的颜面。正在朱由校思考如何处理他们的时候,又有大臣发言了。
给事中惠世扬讲话开门见山直接弹劾方从哲有十条大罪、三条理由可杀。他进言:
“方从哲一个人为相七年,妨碍贤才害了国家,是第一条罪。
骄傲无礼,延误了对皇帝的悼念,是第二条罪。
在慈庆宫里发生梃击案件,却庇护奸党,是第三条罪。
根据自己心里想的肆意妄为,破坏了皇帝的法令,是第四条罪。
放纵儿子杀人,蔑视国家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