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小说>历史>百人会之关东局> 第113章 宋哲元防倭更防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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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宋哲元防倭更防蒋(2 / 2)

一、彻底镇压共党之策动;


二、罢黜排日之要人;


三、有排日‘色’彩的中央系机关应从冀察撤退;


四、排日团体如蓝衣社,cc团等,应撤离冀察;


五、取缔排日论、宣传机关及学生与民众运动;


六、取缔学校与jūn_duì 中之排日教育;


七、北平市之警备由保安对担任,中**队撤出城外。


十八日午后,宋借参与于十六日死亡之田代皖一郎葬礼之便,与香月清司见面,日人解释为是宋对日军的单方面道歉,宋则认为是互相道歉。


宋在天津滞留了八天,签订细目协定:


一、彻底镇压共党之活动;


二、革除妨害中日合作关系的人员(冀察当局愿自动的予以罢免)


三、撤换冀察境内属于排日组织之人员;


四、蓝衣社、cc团等排日组织应撤出冀察;


五、取缔排日论、宣傅机关及学生与民众运动。


六、取缔冀察所属各部队各学校之排日教育与排日运动。


协定采用了日本人的六条提议。


宋哲元于七月十九日晨乘北宁路专车离津赴平,车过杨村西侧桥梁时,现炸弹,幸末爆炸。


同日上午十时,宋安抵北平。次日,表公开谈话曰:


“本人向主和平,凡事以国家为前提。此次芦沟桥事件之生,决非中日两大民族之所愿,盖可断。甚望中日两大民族彼此互让,彼此信任,彼此推诚,促进东亚之和平,造人类之福祉。哲元对于此事之处理,求合法合理之解决,请大家勿信谣,勿受挑拨,国之大事,只有静侯国家解决也。”


21日,日军再次炮击宛平。


宋哲元仍然保有和平幻想,甚至在22日把个别工事拆除,受到蒋的批评。


到23日,卢沟桥日军不撤退,二十九军则回防原地。同日接见外‘交’部特派员杨开甲、孙丹林时,宋告:“芦案和平已有希望,今后‘交’涉中心,端在中日两政fu。”


显然宋哲元此时尚认为和平可期。两日以后日军再进占廊房,战火一不可收拾。宋于此时始悟和平之不可恃,才准备迎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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